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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保卫规定 |
为维护昆交会的良好秩序,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大会安全,依据社会治安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各专业馆、交易团分团应成立保卫组,由团长、会长担任组长(其为本单位昆交会期间安全保卫第一责任人)。同时,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保卫干部,协助做好昆交会和展馆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保卫方案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提高与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昆交会安全。
三、全体与会人员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自觉遵守昆交会各项规定,共同维护昆交会秩序。不参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等非法活动,提高警惕,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人员须将有效期内的大会证件挂在胸前,服从和配合保卫人员检查。昆交会期间,除免检人员外,其它与会者均需主动自觉服从和配合门卫查验证件和安全检查。不准将证件转借题他人和带无证人员进馆,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妥善保管好展样品和个人随身物品。每天闭馆前,要将贵重展样品存放展柜和保险柜内或采取其它有效保护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看守和管理,参展商应按时进馆,并请不要提前退馆,以确保展样品安全。
六、陈列的管制刀具等展样品需入柜上锁或固定在展板上,要有专人看护,妥善保管,开、闭展时要清点数目,防止被盗。
七、剧毒品、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等展样品,只能使用仿制代用品,严禁携带实物进入展馆。
八、展馆展位装修、搭建,参照《展馆防火规定》(以下简称展馆防火规定)执行。展样品的陈列须按规定摆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展样品摆出展位外的任何地方。要服从昆交会业务处、保卫人员的检查纠正。
九、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各单位要切实贯彻执行《展馆防火规定》,加强对所属人员安全防火教育,做到防火工作人人皆知,自觉遵守,确保安全。
十、展馆内(包括展场、展位、办公室、仓库、通道、楼(电)梯前等场所)严禁吸烟,违者按章处罚。吸烟者可到昆交会设置的吸烟区。
十一、筹展期间,运送展样品的汽车进入大院后,按指定地点临时停放,卸货后即驶出大院。搬运展样品出大院时,须凭交易团出具的放行条,经门卫人员查验后放行。
十二、进入大院的汽车须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规定路线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十三、昆交会期间,凡拾获的各种物品应及时送交昆交会国际会展中心保卫部登记处理,不准自行保管和擅自处理。
以上规定,请大家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大会秩序,确保昆交会安全。
昆交会保卫处: 86-871-7178999(昆交会组委会保卫处)
国际会展中心保卫部电话: 86-871-7178999-20864, 351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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