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输、仓储
(一)参展企业发往昆交会的展样品,由组团单位或参展企业在其当地组织起运。
(二)通过铁路、民航和邮局发往昆交会的展样品,如需昆交会代收,唛头必须写明:“昆交会展样品”收件地址请详细写明:云南通易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收。
(三)参展商委托昆交会代收的展样品,昆交会组委会委托云南通易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代办接收提货、运输至展馆及展样品临时仓储,可以代垫提货、运输、仓储等费用。
(四)参展单位进场布展时,凭提货凭证到场馆九号门下面提取样品。提货前要现场缴清云南通易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代垫的提货、运输、仓储费用。
(五)参展商委托昆交会代收的样品,在本届昆交会结束一个月仍未办理提货手续和续存手续的;或参展商在上界闭幕时寄存到本展的展样品,在本届昆交会结束后一个月仍未办理提货手续或续存手续的,云南通易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均视为无主货物处理。
(六)展会服务部可向参展单位提供展样品从展样品仓库到展位的搬运服务,收费标准详见“展品运输指南”。
有关业务查询请电:0086-0871-5391519、5391509
邮编:650051
二、展样品现场搬运
(一)根据参展企业的需要,昆交会展样品搬运队为参展企业提供服务,展样品搬运使用云南通易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搬运工人。
(二)参展单位不得使用手扶电梯运载展样品,损坏手扶电梯或其他设施的,必须承担修复的所有费用。
(三)昆交会委托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服务公司负责展样品搬运的现场管理。会展中心服务公司对违规搬运有监督权、处罚权。
(四)参展单位如发现昆交会提供的搬运队有违反规定的,可向昆交会组委会业务处展览组投诉、投诉电话为:0086-0871-7178999转组委会业务处展览组。